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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東至縣公安局崗位)
2021-09-30 22:04:02閱讀()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招聘崗位:東至縣公安局輔警
招聘數量:輔警51名,具體崗位見《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崗位表(東至縣公安局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組織調配和安排;能適應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四)報考人員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
根據工作需要,對報考特殊崗位的人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提高或者降低條件,具體條件要求見《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崗位表》。
招聘條件中“18周歲至26周歲”為1995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間出生,“18周歲至28周歲”為1993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間出生,“18周歲至30周歲”為1991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間出生,“18周歲至35周歲”為1986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間出生,“25周歲至45周歲”為1976年10月8日至1996年10月8日期間出生,“18周歲至40周歲”為1981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間出生。
(五)學歷:高中及以上,詳見《2021年東至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崗位表(東至縣公安局崗位)》。
(六)報名人員已有工作單位的,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7、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1、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yè)證書的;
12、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13、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4、在職輔警或已被池州市公安機關錄用的輔警;
15、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6、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公開招聘按照現(xiàn)場報名、體能測試、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并依據《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現(xiàn)場目測(初檢)和硬性條件測試(不得代為報名)。
2、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東至縣公安局西側一樓大廳
4、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退伍士兵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退伍證)、學歷證書、表彰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并現(xiàn)場填寫《池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
5、注意事項:①報名時,應聘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②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6、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請廣大考生嚴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參加筆試、體能測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從外市來報名人員,不得隱瞞行程,須提供三日內核酸檢測報告。
(二)領取準考證
10月15日8∶3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招聘考試考務工作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1)體能測評
所有崗位均需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如遇惡劣天氣則進行順延,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男子體能測評項目為1000米跑(標準時間≤6′00〞)、縱跳摸高(標準高度≥255厘米);女子體能測評項目為800米跑(標準時間≤5′00〞)、縱跳摸高(標準高度≥230厘米)。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面試:采取100分制。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縣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分數當場評定并向應聘者公布。凡不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行放棄。
設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人文、科技、時政、法律法規(guī)、市情、公文寫作等。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客觀題采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題采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中性筆或鋼筆作答,不得使用涂改液、膠帶紙。
筆試時間:2021年10月30日。
筆試地點設在池州市東至縣,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考場見準考證。
(四)政策加分
退伍軍人報考加3分。
退伍軍人根據其在部隊獎勵情況執(zhí)行再加分政策:榮獲優(yōu)秀士兵等優(yōu)秀稱號的一次性加1分;榮獲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榮獲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榮獲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獲獎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報考的加3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均可加3分。
上述人員請于報名時攜帶相關材料(退伍證、部隊獎勵證書、警察院校畢業(yè)證書、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處申請加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縣公安局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加分。政策加分由東至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最終成績
1、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0.4+面試成績×0.6”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合成總成績相同,以中共黨員優(yōu)先,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成績相同,以高學歷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最終成績保留遞補資格1年,期間如有崗位空缺將由東至縣公安局按需統(tǒng)一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數,依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仍有同分的,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yōu)聘用。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由東至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煊蓶|至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刚叩乃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考察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縣公安局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有關待遇按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其他事項
(一)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陸續(xù)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66-2818252(市公安局)
0566-7029051(東至縣公安局)
監(jiān)督電話:0566-2020581(市人社局機關紀委)
0566-2818186(市公安局機關紀委)
0566-2088620(市紀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東至縣公安局崗位)》(共51名)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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