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城涇縣城區(qū)部分學校緊缺學科教師選聘公告

2021-08-16 18:43:20閱讀()涇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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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涇縣城區(qū)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jīng)縣委編委批準,2021年城區(qū)部分學?,F(xiàn)面向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聘32名緊缺學科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工作原則

(一)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不影響原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原則。

二、選聘范圍

全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含現(xiàn)借用、上掛到城區(qū)學校鍛煉的農村學校教師及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在農村學校借調人員)。

三、選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敬業(yè)精神和高尚的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資歷條件

1、報考小學崗位的需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初中的需具備??萍耙陨蠈W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2、在農村學校從教三學年及以上(整體撤并學校及部分撤銷的學校教師不少于一年)。

(三)專業(yè)條件(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1、所報考學科與學歷專業(yè)對口;

2、所報考學科與教師資格專業(yè)對口;

3、近三學年(2018-2019、2019-2020、2020-2021)任教學科與選聘學科一致(整體撤并學校及部分撤銷的學校放寬至近一學年),在高中、初中任教的可報考小學、初中相應學科崗位,在小學任教的只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崗位。

(四)年齡條件

男性55周歲及以下[1965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女性50周歲及以下[1970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六)其他條件:報考人員須提供現(xiàn)任教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有現(xiàn)任教學校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編制所在學校與現(xiàn)任教學校不一致的,需加蓋編制所在學校公章。

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的工作人員須提供教體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教體局領導簽名并加蓋教體局公章)。

四、選聘學校、崗位及崗位數(shù)

序號 學 校 學段 學科崗位計劃 說明
語文 數(shù)學 英語 物理 政治 地理 歷史 信息 音樂 美術 道法 合計
1 涇縣城關第二小學 小學 2 1             1     4  
小學 1                     1 定向選聘部分撤銷學校崗位
2 涇縣城關第三小學 小學 2                     2  
3 涇縣城關第四小學 小學   2           1       3  
小學 3                     3 定向選聘部分撤銷學校崗位
4 涇縣城關第五小學 小學 1 1               1   3  
小學 1 1                   2 定向選聘部分撤銷學校崗位
5 涇縣千畝園學校 小學 1               1   2 4  
初中   1 2 1     1 1       6 定向選聘整體撤并學校崗位
6 涇縣稼祥中學 初中 1   1   1 1           4  
合計   12 6 3 1 1 1 1 2 2 1 2 32  
說明:
整體撤并學校:琴溪中學、昌橋中學;
部分撤銷學校:孤峰學校、蘇紅學校、黃村鎮(zhèn)安吳小學;
如某定向崗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其他撤并學校及超崗學??蓤罂荚摱ㄏ驆徫弧?/td>

五、選聘的方法、程序和時間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考評加分、考察、公示、選聘到崗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選聘公告在涇縣人民政府(http://www.ahjx.gov.cn/)公示公告欄、縣人社局(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14020000/page_1.html#code)、縣教體局(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27020100/page_1.html#code)網(wǎng)站公開發(fā)布。公布選聘崗位、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縣人社局、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shù)與崗位數(shù)達到2∶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將削減或取消相應崗位(如某定向崗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其他撤并學校及超崗學??蓤罂荚搷徫?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削減或取消),并通過網(wǎng)站進行公告,因報考崗位被取消且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到報名處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棄權處理。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正常工作時間段(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其中定向崗位報名時間為8月18日8:00-8月19日上午11:30正常工作時間段。8月19日上午12:00發(fā)布未達開考比例定向崗位及補報公告,8月19日下午2:30--5:30進行補報。

2.報名地點:涇縣人社局一樓(涇川鎮(zhèn)桃花潭東路與同心路交叉口)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表》、《資格審查表》(附件1),提供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審核用)及復印件(審核人簽字后上交)一份;

③《同意報考證明》(需現(xiàn)任教學校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編制所在學校與現(xiàn)任教學校不一致的,還需編制所在學校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工作的人員由教體局領導簽名并加蓋教體局公章。模板見附件2);

④現(xiàn)任教學校出具的在農村學校從教三學年及以上(2018年9月上掛到城區(qū)學校鍛煉期可合并計算)的證明(見附件2),整體撤并及部分撤銷的學校教師不少于一年;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人員由教體局蓋章;

⑤專業(yè)條件僅符合“近三年任教學科與選聘學科一致”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近三學年(2018-2019、2019-2020、2020-2021)經(jīng)學校驗證的學??傉n表、個人任課表及本人任教學科的備課筆記(整體撤并及部分撤銷的學校教師提供近一學年);

⑥考生報名時,一并提交《考評加分審核登記表》(見附件1)和考評加分材料、證書原件(審核用)及復印件(審核人簽字后上交)。本項加分材料由專人審核、收取。

⑦《報考人員考核表》(見附件3)。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

筆試地點:考場設在涇縣城區(qū),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于8月21日到?jīng)芸h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分值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20分。其中:

①《公共基礎知識》占30分。包含:a.政治(含時政)、經(jīng)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計算機相關內容,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

②《教育基礎知識》占60分。包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新課程理論、教師道德修養(yǎng)、課堂教學組織、教材的分析處理、教學設計的撰寫或評析、教學情境的設置和教學機智(課堂臨機處置)等相關知識。

③寫作占30分。主要考察文字表達能力。

(四)考評加分

1、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

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人選的確定:進入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環(huán)節(jié)人數(shù)依據(jù)同崗位筆試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選聘崗位計劃數(shù)5∶1的比例確定(不足五人的,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考評賦分),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筆試合成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

教育教學績效考評內容:

①入編以來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年限滿一年或一學年計0.2分,最高計5分,計算到2021年8月。以實際入編時間計算,特崗、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入編前在我縣農村學校工作年限(服務期)可納入計算。

②近十年來擔任班主任工作每學年計0.3分,最高計3分,計算到2021年8月。以本人提供的經(jīng)所在學校驗證的班主任工作手冊為考評依據(jù)。

③獲得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骨干教師”或“教壇新星”稱號分別計10、7、4分。

④近五年內獲得國家、省、市、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分別計7、5、3、2分(其中由教體、人社聯(lián)合表彰的視同于同級政府表彰),近五年獲得國家、省、市、縣以上部門表彰的分別計3、2、1、0.5分。

⑤近五年內參加優(yōu)質課比賽或學科基本功大賽或班班通應用新星評選、實驗說課評選、實驗教學基本功評選、智慧課堂優(yōu)質課評選等獲國家一等獎計6分;獲國家二等獎或省一等獎計5分;國家三等獎、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計4分;省三等獎、市二等獎或縣一等獎計3分;市三等獎或縣二等獎2分;獲縣三等獎0.5分。近五年內參加“一師一優(yōu)課”,獲部優(yōu)、省優(yōu)、市優(yōu)、縣優(yōu),分別計4分、3分、2分、1分。

⑥近五年內教育教學論文發(fā)表(第一作者)計分辦法:論文在國家級教育教學CN刊物(不含“增刊”、“論文集”)上發(fā)表,計4分;論文在省級教育教學CN刊物(不含“增刊”、“論文集”)上發(fā)表,計3分;論文在《安徽教育科研》、《安徽電化教育》上發(fā)表,計2分;論文在《宣城教育》上發(fā)表,計1分;論文在《宣城教育》涇縣版上發(fā)表,計0.5分。

⑦近五年內參加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研、電教活動(含論文、課件課例、教學設計、教學反思、教學敘事、微課制作等)獲國家一等獎計5分;獲國家二等獎或省一等獎計4分;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計3分;省三等獎、市二等獎或縣一等獎計2分;市三等獎或縣二等獎計1分;縣三等獎計0.5分。

⑧近五年參加課題研究,省級課題結題主持人5分,市級課題結題主持人3分,縣級課題結題主持人1分;其他參與者按省、市,縣分別計2、1、0.5分。

⑨在近六年市、縣組織的期末素質測試抽測中,所任教主要學科班級均分位列全縣同類學校(城區(qū)或農村)第一名的計5分,每遞減一名減0.3分,按全縣同類學校(城區(qū)或農村)班級均分排序,低于平均成績不再計分。(材料需經(jīng)相關部門驗證)。

⑩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或參與的各類活動中,獲國家級獎勵計5分、省級獎勵計3分;市級獎勵計2分,縣級獎勵計1分。

以上③—⑩條每條只計一次最高分。

以上各項文件材料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和經(jīng)驗證的批文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當年選聘資格,當年師德考核確定為“不合格”,兩年內不得參加選聘,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邊遠學校加分

①對長期在邊遠學校任教的教師給予適當加分。加分對象為現(xiàn)仍在邊遠學校任教的報考教師。加分辦法:以教齡達到三整年為加分起點(3年及以下不加分),超過3年的每增加一個完整工作年限加0.3分,最高加分額度為3分,加分計入總成績。

②邊遠學校名單(含該校所轄村完小、教學點):

小學:涇縣汀溪鄉(xiāng)汀溪小學、涇縣桃花潭鎮(zhèn)包合小學、涇縣云嶺鎮(zhèn)北貢中心小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涇縣云嶺鎮(zhèn)中村學校、涇縣汀溪鄉(xiāng)蘇紅學校、涇縣桃花潭鎮(zhèn)桃花潭學校、涇縣桃花潭鎮(zhèn)厚岸學校、涇縣昌橋鄉(xiāng)童疃學校

3、相關說明

①近五年有效時段為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

②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工作的人員,教育教學績效考評成績以借用前三年為有效時段計算;城區(qū)學校借用人員借用期間的期末素質測試抽測按城區(qū)學校標準計分。

以上加分,由考生在報名時一并申報并提供材料,邊遠學校加分提交加分申請(見附件2),教育教學績效考評加分提交證明材料的原件(現(xiàn)場審核用)及復印件(上交)一份(所提交的加分材料均不再返還),縣教體局審核后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給予加分。

(五)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1.2+教育教學績效考評分+邊遠學校加分,成績小數(shù)點后數(shù)字均保留兩位,第3位四舍五入。

依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入圍考核人選。若某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依次以筆試成績高者、在鄉(xiāng)村學校工作年限長者、在邊遠學校工作年限長者、筆試中寫作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

(六)考核

1.考核的內容主要為教師的師德表現(xiàn)、工作表現(xiàn)、組織紀律、教育教學能力、管理能力及誠實守信等。

2.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

①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②師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④從事有償家教、私自征訂教輔資料造成一定影響者;

⑤從事賭博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3.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該崗位考核人選,經(jīng)考核合格后最終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

擬選聘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網(wǎng)站公示3天。如有弄虛作假及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資格,同時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八)調聘

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選聘單位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調聘手續(xù),并與選聘單位簽訂不少于2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不得申請調出);考核不合格回原學校(整體撤并學校選聘人員試用期內如原編制單位撤銷,先辦理調聘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調往其他農村學校)。

六、信息發(fā)布、監(jiān)督電話

(一)信息發(fā)布

2021年涇縣城區(qū)選聘教師的相關信息請查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網(wǎng)站。

(二)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563-5102637;

縣教體局0563-5023490。

(三)監(jiān)督電話

縣紀委、監(jiān)察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563-5102535;

縣紀委、監(jiān)察委派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jiān)察組0563-5102890。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七、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教體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報名表、資格審查表、加分審核登記表

2.同意報考證明、從教證明及加分申請等模板

3.報考人員考核表

涇縣縣直中小學教師選聘工作辦公室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附件2.同意報考證明、從教證明及加分申請模板.doc【28.5 KB】

附件1.報名表、資格審查表、加分審核登記表.xls【49 KB】

附件3.報考人員考核表.doc【2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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