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慶懷寧縣城區(qū)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2021-08-03 18:55:37閱讀()懷寧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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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縣委編委批準同意,2021 年秋季學期,我縣城區(qū)部分學校使用編制85名,專項用于從縣內農(nóng)村中小學公開選調相關學科教師到城區(qū)學校任教?,F(xiàn)就教師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崗位

獨秀初中10名,振寧學校初中部12名、小學部25名,獨秀小學14名,星拱小學20名,獨秀幼兒園4名。具體選調崗位見附件1。

二、 選調對象全縣農(nóng)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且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均可報考小學語文、數(shù)學崗位;報考初中各崗位的,其所持教師資格證書標明的任教學科應與選調學科一致,學段須是初中及以上;報考小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其所持教師資格證書標明的任教學科應與選調學科一致,學段須是小學及以上;報考幼兒教育崗位的,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現(xiàn)任高學段教師可以報考低學段選調崗位,現(xiàn)任低學段教師不得報考高學段選調崗位。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截至2021年9月,在我縣在編在崗連續(xù)任教滿3年(2

018 年 9 月及以前開始在我縣在編在崗連續(xù)任教至今),且近兩年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個人申請及學校審查。凡符合上述條件要求報考的教師,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所在學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村小必須由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簽署同意意見),同時填寫《2021年城區(qū)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 2)。個人書面申請報告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統(tǒng)一由所在學校于8月9日至8月11日期間報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

2.縣級資格復核??h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報考人員報名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調等資格。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shù)必須大于選調人數(shù),否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四、選調方式采用筆試和政策加分的方式進行。

1.筆試。報名參加初中崗位選調人員,考報考學科的高中和初中專業(yè)知識;報名參加小學崗位選調人員,考報考學科的初中和小學專業(yè)知識;報名參加幼兒教育崗位選調人員,考幼兒教育相關知識。不考實驗操作和外語聽力。各科試卷滿分為

100分。筆試時間在縣教育局網(wǎng)站另行公告。

2.政策加分。為較全面反映參考教師的業(yè)務素質,突出教育教學能力,符合下列條件者,給予政策加分:

⑴本人獲“教壇新星”(含懷寧縣首屆“教學能手”)稱號: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2分。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⑵本人獲市級“學科帶頭人”稱號4分,縣級“學科帶頭人”稱號 2 分,市級“骨干教師”2 分,縣級“骨干教師”1 分。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⑶本人獲學科優(yōu)質課大賽獎(必須為有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組織的、通過現(xiàn)場課堂教學評選或競賽形式獲獎的):國家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省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

2分、三等獎1分;縣級一等獎1分。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上述⑴—⑶項政策加分分值累計計算,但最高分不得超過 5分。為體現(xiàn)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性要求,突出本學科課堂教學能力,上述“教壇新星”(含懷寧縣首屆“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本學科優(yōu)質課大賽”獲獎等項,與本次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方可加分。此外,“教壇新秀” 不等同于“教學能手”,不符合本次加分條件。加分情況在縣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

3.選調成績計算方法:選調成績=筆試得分+政策加分得分。選調成績將在縣教育局網(wǎng)站適時公布。

五、選調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各選調崗位名額,依據(jù)選調成績高低,等額確定擬調教師人選名單,并在縣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人選的,依據(jù)選調成績確認擬調入人員。擬調入人員須按時辦理確認調動手續(xù),對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確認調動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名額按該崗位選調成績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如最后一名選調人員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下列優(yōu)先的原則順序依次確定:⑴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 ⑵本縣農(nóng)村學校服務年限長的優(yōu)先; ⑶學歷高的優(yōu)先; ⑷近十年來受綜合表彰(指縣級及以上教育、人社部門的表彰)優(yōu)先; ⑸同是受綜合表彰的,層次高的優(yōu)先; ⑹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優(yōu)秀等次多的優(yōu)先。

選調教師名單適時公告,8月底前報縣人社局、縣委編辦辦理有關手續(xù)。

六、有關事宜

1.凡涉及報考條件、政策加分和優(yōu)先原則等有關證件材料

(包括教師資格證、畢業(yè)證、身份證、證書和文件等,均為原件及1份復印件,復印件須所在學校加蓋公章),限學校集中報送材料時提供,逾期提供無效。

2.調入教師凡涉及到個人職稱等有關問題,按縣人社部門有關文件和調入單位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公開選調相關事宜咨詢電話:懷寧縣教育局 4611408

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611165

中共懷寧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4612370 監(jiān)督電話:4611410

附件1:2021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一覽表

附件2:2021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懷寧縣教育局

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懷寧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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