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

2021-05-11 21:31:50閱讀()靈璧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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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規(guī)定和要求,現就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核準,2021年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19名,詳見《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招聘相關信息于5月10日起同時在靈璧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bi.gov.cn/)、靈璧人社局政務公開平臺(http://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5831?type=4&catId=60737171&action=list)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fā)布。(各環(huán)節(jié)信息均在上述網站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

在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yè)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yè)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yè))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5年5月2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靈璧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八)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步驟

(一)網絡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5月21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2.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2021年靈璧縣疾病預防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或紅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相應環(huán)節(jié)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網上資格審查。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網上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報名確認。報考人員可于5月28日17:00前隨時登陸“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5月28日17:00前改報。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通過網上銀行,于5月29日17:00前登錄“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45元/科),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期間,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需證明材料拍照后發(fā)送至電子郵箱lbxsyg2018@163.com。靈璧縣人社局據此辦理筆試減免費用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31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于6月 2日8:00至6月4日18:00登陸“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 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統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20分,時間為120分鐘。

報考2021001、2021002、2021003、2021004崗位考試內容為《預防醫(yī)學專業(yè)知識 》;報考2021005崗位考試內容為《中西醫(yī)臨床醫(yī)學專業(yè)知識 》;報考2021006崗位考試內容為《臨床醫(yī)學專業(yè)知識 》;報考2021007、2021008崗位考試內容為 《醫(yī)學檢驗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5分。即筆試成績最低須達到55分,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環(huán)節(jié)。

考試時須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進入考場。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該加分政策用于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上述人員于2021年6月7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3室,聯系電話:0557-6021161)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滿須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靈璧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平臺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加2分。

(五)資格復審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照2: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在靈璧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另行公告。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舉止儀表、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素質等。面試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面試人員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和比例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比例的以實有人數為準,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錄用計劃數的,報考者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檢、考察

1、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

2、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靈璧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五、有關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縣紀委監(jiān)察委全程監(jiān)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有關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靈璧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查詢。

(三)本公告由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7-6022351

考務咨詢電話:0557-6023338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7-6022186

附件:《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表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2021年度靈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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