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充南部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通告

2023-06-21 22:11:02閱讀()南部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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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號),根據(jù)工作需要,南部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共計45名(限男性)。工作崗位為南部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30人),特警大隊(15人)。

二、用工形式及招聘條件

(一)用工形式:實行勞動合同用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身份。

(二)招聘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3.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7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14日期間出生);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6.身高170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9.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3年6月15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南部縣蜀北大道西延線160號南部縣公安局辦公樓13樓1310室。

(三)報名所需資料:1.本人填報的《報名登記表》(報名時在報名點領取并填寫);2.免冠1寸彩照3張;3.身份證、畢業(yè)證書、退伍證及其他能證明自身特長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個人征信報告。以上材料均須報考者本人來報名處提交。

(四)資格審查:對報考者的身份信息、學歷、征信報告等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由筆試和面試組成??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一)筆試。筆試不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100分制計分,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40%。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按100分制計分,面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成績×60%。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與面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nèi)在南部縣公安局辦公樓2樓大廳一并公布。

五、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及考察

(一)心理測試、體能測試。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如果考試總成績相同,則確定筆試成績更高的考生作為招聘對象。所有通過筆試面試的考生均需參加心理測試與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心理測試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因心理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體檢。心理測試及體能測試均通過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可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考察對象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負責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予以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不良反映,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經(jīng)培訓合格后由南部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終止合同,取消聘用。

七、工資待遇

聘用后按照南部縣核定的警務輔助人員標準發(fā)放工資,并按規(guī)定購買“五險一金”,工作期間統(tǒng)一由用工單位按規(guī)定配發(fā)服裝及相關裝備。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后,具有晉級和增資空間。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工作紀律,駐局紀檢監(jiān)察組、督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其他事項

本通告由南部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一是請考生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二是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試、專業(yè)實操考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咨詢電話:0817-5563303/17883330653

南部縣公安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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