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2024-12-07 16:37:05閱讀()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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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34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經十堰市委編辦批復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12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shù)

本次招聘共78個崗位,128人,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人員,詳見《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3)具備引進單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按規(guī)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已在十堰市轄區(qū)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yè)、資格條件、筆試及面試方式等,詳見《崗位表》(對《崗位表》中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招聘單位聯(lián)系)。

1.年齡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相應年齡的1月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學歷、專業(yè)

《崗位表》中招聘條件的學歷標明“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公費師范畢業(yè)生且具有相應學歷、學位”,指教育部六所省部級師范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指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按照教育部指定的專業(yè)類和專業(yè),報考崗位限定專業(yè)類的,其類下所有專業(yè)均符合條件;同時限定專業(yè)類和專業(yè)的,僅限該專業(yè)符合條件。具體崗位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1。

3.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普通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持有高中及以上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高中或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中職實習實訓崗位的考生須持有中職(高中)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參加招聘考試,但必須作出書面承諾,在試用期(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試用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官網(wǎng)(http://jyj.shiyan.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

(二)報名

1.時間

2024年12月7日8:00至2025年2月28日18:00(以郵件發(fā)送的時間為準)。

2.方式

現(xiàn)場報名: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符合條件考生參加校園招聘會也可將報名所需資料通過郵箱發(fā)至用人單位。(校園招聘會具體時間請關注十堰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官方網(wǎng)站)

網(wǎng)絡報名:符合條件考生直接按照附件1《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中的聯(lián)系方式,通過電子郵箱或電話聯(lián)系咨詢報名。

符合條件考生報名所需材料按順序掃描成PDF格式打包發(fā)至意向性用人單位郵箱進行網(wǎng)上報名(詳見附件),文件包以“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命名。

3.提供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附登記照;

(2)手寫簽字的誠信承諾書(附件3);

(3)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

(4)在學信網(wǎng)查詢打印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學位證及學信網(wǎng)打印的學位證書查驗證明。崗位未作要求或未取得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不提供;

(6)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詳見《崗位表》);

(7)畢業(yè)學校發(fā)放的三方協(xié)議(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

(8)其他相關資料(例如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崗位規(guī)定的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或證明材料等)。

4.注意事項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考生要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

考生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對重復報考、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等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報考十堰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考試。

(三)資格審查

1.考生須在十堰市教育局官網(wǎng)下載相關報名表格,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有關高校參加校園招聘會現(xiàn)場報名或通過郵箱發(fā)到至各用人單位郵箱進行網(wǎng)上報名。用人單位同步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告知考生資格初審結果。

2.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應聘資格。

3.網(wǎng)上資格審查期間,用人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應安排責任心強、業(yè)務熟悉的人員值守,隨時提供咨詢服務,以利考生及時選報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中要提高對考生報考資料信息的保密意識。

4.審核過程中應堅持審核標準的一致性,把握好崗位專業(yè)要求與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的相關性。

(四)考核與聘用

考核、體檢、考察、聘用等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見后續(xù)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公告《崗位表》(附件1),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次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指導、監(jiān)督。

咨詢電話: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8699803;

舉報電話:十堰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19-8699857;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2:十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報名表.doc

附件3:2025年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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