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南瑪曲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22-09-16 17:18:32閱讀()瑪曲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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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提升我縣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突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縣社會治安“打、防、控”一體化綜合治理體系,深入推進平安瑪曲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聘,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人,均為普通類崗位,其中男性28人(崗位代碼為2001)、女性2人(崗位代碼為2002)。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志愿獻身瑪曲縣經濟社會建設事業(yè)。

2.具有有良好的品行道德,服從組織安排,并志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紋身,無心臟病、高血壓、腎病等不適宜體力強度較大工作的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有瑪曲生源地或瑪曲戶籍(自公告發(fā)布之日以后將戶籍遷入瑪曲縣內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

5.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相應學歷,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相關材料。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間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適當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7.男性凈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性凈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雙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含矯正視力),無紅綠色盲。

8.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以下人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

(5)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具有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的人員。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拘留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軍籍或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guī)定被辭退解聘的;

(4)曾參與涉穩(wěn)事件的;

(5)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6)近五年內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有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資格的,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參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14日,共5天。西北人才網、秘境瑪曲等新媒體和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在電腦端登錄西北人才網(http://www.xbrc.com.cn)進行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15日早上8:30至9月2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西北人才網點擊“瑪曲縣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欄“我要報名”按鈕,注冊登錄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務必妥善保存)。登錄后,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原件照片,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

3.網上資格初審:根據(jù)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1)查詢審核結果。應聘人員可于報名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網上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2日18:00時。

4.報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報名費(150元/人),2022年9月23日18:00時前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核等環(huán)節(jié)使用,無本人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并提前熟悉考點。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漢語或漢藏雙語作答(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自主選擇作答方式),分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3.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的信息為準。

4.應聘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報名時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一致(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應聘人員,應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筆試注意事項及疫情防控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四)體能測評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計劃招聘崗位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如下:

1.男子組

(1)10米x4往返跑:18-30歲所用時間≦13″1為合格;31-35歲所用時間≦13″4為合格;

(2)縱跳摸高:18-35歲觸摸高度≧265cm為合格;

(3)1000米跑:18-30歲所用時間≦4′25″為合格;31-35歲所用時間≦4′35″為合格。

2.女子組

(1)10米×4往返跑:18-30歲所用時間≦14″1為合格;31-35歲所用時間≦14″4為合格;

(2)縱跳摸高:18-35歲觸摸高度≧230cm為合格;

(3)800米跑:18-30歲所用時間≦4′20″為合格;31-35歲所用時間≦4′30″為合格。

體能測評成績計分采用百分制。各項所占分值為:10米×4往返跑30分;縱跳摸高30分;1000/800米跑40分。項目測評不合格計0分。

3.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85%+體能測評成績×15%。

(五)資格復審

按照計劃招聘崗位人數(shù)1:1比例,根據(jù)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本人放棄資格復審的,按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六)體檢

資格復審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人員,由本崗位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察政審

擬錄用人員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進行,審查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如出現(xiàn)無法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材料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擬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社局、縣公安局負責核實,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資格,根據(jù)本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九)聘用

1.對公示無異議的,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備案。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三年(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期間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從事公安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后,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為合同制人員,薪酬標準為聘期內月工資3720元。

六、其他事項

(一)為了便于通知考務事宜,請應聘人員報名時預留的聯(lián)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因應聘人員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不在服務區(qū)、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辦聯(lián)系不上應聘人員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四)應聘人員要密切關注并嚴格遵守居住地和瑪曲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規(guī)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委0941—6121335

政策咨詢電話:縣公安局 0941—5930513

縣人社局 0941—6121055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31—8727856

瑪曲縣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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